宁夏法院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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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宁夏日报记者 王鼎/摄

  宁夏新闻网讯(记者 姚振国 石卿)3月13日,记者从宁夏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区法院共受理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13件13人,一审宣判6件6人,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经济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在疫情防控期间,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通知》《关于审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民商事案件纠纷的若干问题解答》等文件,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发布《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的通告》《关于依法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案件的若干意见》,指导宁夏高院各个部门和各中基层法院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快立快审快结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宁夏高级人民法院还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安排的通告》《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开庭及诉讼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服务、立案开庭方式,依法依规开展疫情防控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截至3月11日,全区法院新收各类诉讼案件19564件,审结9202件。新收执行案件10863件,结案案件4549件,执行到位金额38153.37万元。

  此外,全区法院还通过12368、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等方式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立案信访、开庭审理、保全执行、法律咨询等诉讼活动,最大限度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司法为民职责不中断、司法为民通道不阻断”工作要求,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开辟了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二战线。截至3月11日,网上立案525件,网上开庭366件,网上证据交换6088次,网上调解531件次;网络拍卖1481次,拍卖标的物1087件,成交额1.0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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